我国养鹿业概况
一)我国养鹿业的起源
鹿是反刍哺乳动物,属偶蹄目,有角亚目,鹿科,在世界上有40多
种,其中我国约有16种。
中国自商周时代就开始养鹿,历代相传,历史久远。据文字记载,
商纣王曾筑“大三里,高千尺”之鹿台,诗经也有文述“王在灵囿,麋
鹿攸伏”,“与民共之”等,当时主要饲养麋鹿、梅花鹿和马鹿,供奴
隶主观察、狩猎、祭祀和食肉;到了春秋战国时期,就已经有了较大的
鹿苑,养鹿开始规模化;唐朝樊绰著《蛮书》《云南管内产物》,上有
记载“傍西洱河诸山皆有鹿,……南诏养鹿处,要则取之”,说明当时
养鹿范围已相当广阔,到了五代时期则有“ 养鹿刺血和酒而饮 ”之记
载;明朝李时珍所注《本草纲目》则更是对养鹿、鹿的用途有了更加详
尽的记载,《本草纲目》曰:“用初生壮鹿三五只苑囿驯养,约三年内
取精液用之”;清朝更是在吉林东丰、双阳和辽宁的西丰等地圈养梅花
鹿,供权贵们游乐、获得贡品和士兵演习,但所有这些,都是皇家驯养
以供专用,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规模饲养,直到清末衰落,无鹿可贡,迫
使猎民捕鹿养育,满足朝廷需要,才开始真正的群众性家养鹿,这是在
雍正十一年(1734年),距今不过300多年而已。
(二)我国养鹿业的发展
我国养鹿业伴随着新中国的诞生而兴起,并经历了50年代、70年代
和80年代末期三个时期的大发展与60年代和80年代初中期两个低潮,即
形成两个马鞍形,总体上处于向前发展趋势。
新中国成立后,于1950年在辽宁省西丰县建立了第一个国营鹿场-
振兴鹿场,之后于1952年又在吉林省的吉林市、东丰、双阳和辉南等
地相继建立了十几处国营专业鹿场,开始了专业养鹿的时期,只养鹿
2000多头;以后又在黑龙江、河北、山西、内蒙古、新疆等地相继建
立专业鹿场,饲养梅花鹿、马鹿、水鹿和白唇鹿,到50年代末期养鹿达
10万头,是建国初期的 50倍,形成了第一个养鹿高峰期;但到了1963
年,出现了养鹿业的第一个低谷,这可能与当时国民经济的暂时困难有
关,导致大批新生仔鹿被淘汰,有的放鹿归山,这次低谷持续了3年后
又开始缓缓恢复;到 70年代初期,全国存栏各种鹿达20万只;随着国
民经济的振兴,养鹿业开始上升,到80年代初,全国各地国营鹿场多达
上百个,养鹿达 30 万头,出现了养鹿业的第二次高峰;但随着国民经
济体制的改革,国营鹿场经济独立后由于自身经营机制不完善而纷纷下
马,仅黑龙江省养鹿业就下降了80%,出现了第二个低谷,此次低谷持
续了将近4年才开始复苏,养鹿业的第三次复苏是以各地个体私营养鹿
场的出现为标志 ,随着对外经济交流的加快,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,
人们对鹿产品的消费需求越来越多,这时养鹿业又开始兴盛起来 ;到
90 年代中期,经过10年的发展,全国鹿存栏达40万头,而且随着科技
投入的增多,鹿的品质及其生产力——公鹿的鹿茸平均单产和母鹿的繁
殖成活率逐渐提高,同时,在鹿的品种选育、繁殖、育种、鹿病防治、
产品加工 、饲料营养 、环境控制、群体驯养等研究方面取得了明显进
展,鹿场经营也由原来的单一国营鹿场发展为一大批由集体、个人、合
资、合作经营组成的多种形式,整个养鹿业开始专业化、系统化、
规模化、科学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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